起诉与服刑人员离婚法院瑟监狱如何对接

编号:20210812-2201-4229071浏览数:33

姓名

李冬梅

留言时间

2021-08-12 15:01:40

留言内容

我于2021年6月向当地法院申请与凌源第三监狱二监区服刑人员离婚,法院给予立案,但在8月份时法院反馈给我:法院与监狱沟通,因疫情原因监狱不接待外来人员,也不能与外市法院开展视频连续业务。请问,我们现在全省都是低风险地区,如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证明、疫苗接种证明,健康码我们都可以提供,需要防护服也可以,但为什么监狱不接待法院的正常业务,什么时候可以接待?

处理状态

已处理

处理时间

2021-09-13 00:09:00

回复内容
李冬梅: 你好。经核实,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曾于8月份通过电话咨询凌源第三监狱罪犯提审工作,但当时全省监狱按照省司法厅紧急通知要求,暂停了罪犯提审工作,监狱已向该法院说明了具体情况,告知如恢复提审工作会及时通知。据了解,9月6日,全省监狱恢复罪犯提审工作后,该监狱与你取得联系,详细解释了诉求问题有关情况,并通知你会同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于9月14日到监狱办理离婚相关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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