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10812-2201-4229071浏览数:33
李冬梅
2021-08-12 15:01:40
我于2021年6月向当地法院申请与凌源第三监狱二监区服刑人员离婚,法院给予立案,但在8月份时法院反馈给我:法院与监狱沟通,因疫情原因监狱不接待外来人员,也不能与外市法院开展视频连续业务。请问,我们现在全省都是低风险地区,如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证明、疫苗接种证明,健康码我们都可以提供,需要防护服也可以,但为什么监狱不接待法院的正常业务,什么时候可以接待?
已处理
2021-09-13 00:09:00
默认部门